红网时刻3月17日讯(通讯员 胡红霞 双牌融媒记者 兰莉)3月16日,湖南瑞盈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来到双牌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准备申请阅卷。值班案管员小刘核对完律师的执业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后说,“吴律师,我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将蒋某案的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了,请您就此次阅卷签订保密承诺书。”
吴律师颇感意外,之前在永州市阅卷都没有签订过相关保密承诺书。案管员小刘向其解释道:“这是我们双牌县检察院的一项创新,要求律师阅卷前需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所阅卷的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要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形式外传,避免发生卷宗涉泄密事件,请您理解!”
“双牌县检察院的这种做法很好,对我们律师合法执业既是一种制约,同时也是一种保障。”吴律师点头道。
同样,前来申请阅卷的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佘律师,认真阅读了阅卷保密承诺书内容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字,并为这一创新举措点赞,表示要百分之百地支持。
律师职业有保密要求,保密承诺书只是再次提醒其负有保密义务。日前,双牌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律师阅卷保密禁止事项须知》,进一步促进律师阅卷规范,增强阅卷人的自律意识。该举措一经推出便获得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胡红霞 兰莉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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