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2日讯(道县站记者 李胜全 通讯员 李阳)日前,经当事人夏女士申请,道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夏女士的丈夫何某殴打、威胁夏女士及其近亲亲属。签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既是对案件当事人人身权益的保护,又是一次《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制宣传。
今年5月7日,夏女士在与丈夫何某在家协商离婚事宜时,何某情绪激动,用美工刀将夏女士的面部和手臂划伤,后经路人报警才得以制止。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夏女士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禁止何某殴打、威胁夏女士及其家人。
法院审查认为,何某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给夏女士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遂发出了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人身保护令的同时,分别向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抄送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相关机构监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确保申请人夏女士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据道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当事人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以免遭受更多伤害。
来源:红网
作者:李胜全 李阳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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