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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法院巡回审理非法狩猎案 保护金洞生态发展
2020-06-23 20:09:2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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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6月23日讯(通讯员 刘福华 邓军)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秀美金洞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和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提供线索意识,6月23日上午,祁阳县人民法院在金洞管理区金洞镇首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奉某某等人四起非法狩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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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7日凌晨,被告人奉某某在祁阳县晒北滩瑶族乡磨石源村柿子源漕地段,采用强光灯夜间照明的方式捕捉了21只野生石蛙。2019年7月25日晚7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祁阳县凤凰乡白果市波罗源村双河口庙山源地段,采用强光灯照明的方式捕捉蛙类14,电瓶电击五步蛇1条。2019年8月15日晚,被告人邓某某在祁阳县金洞镇黄河村“冲里皂”地段,采用强光灯照明的方式捕捉石蛙2只。2019年7月15日和16日晚,被告人唐某某在祁阳县凤凰乡山青村庙山源地段,采用强光灯照明的方式捕捉石蛙20只。

法院认为,被告人奉某某、刘某某、邓某某以及唐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和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四被告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奉某某、刘某某、唐某某三人分别六个月有期徒刑,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某三个月拘役。

近年来,祁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对涉生态违法犯罪“零容忍”,结合金洞管理区属于典型林区并积极“创建生态旅游强区”的地方特色,设立了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依法审理民众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涉生态案件,有效遏制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也有了显著增强。

“之前没有意识到抓几只石蛙也会犯法,这个巡回审判给我提了个醒!”旁听群众邓春林如是说。此次巡回审判是祁阳法院首次到金洞公开巡回审理非法狩猎案,在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民风民俗的情况下,用正规、完整的庭审过程,全方位立体展示出法律威严和震慑力,为当地生态和谐发展作出有力保障。当天,参与旁听群众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刘福华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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