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4日讯(通讯员 何宣欢)为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9月11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政法委负责人、人大代表、律师以及救助申请人所在乡镇的负责人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该院主要负责人主持。
2017年11月6日,被告人奉某念纠集奉某海、奉某彪等恶势力人员到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牛牯岭农场,擅自将被害人陈上定贷款种植的五十亩梨树砍伐。经物价部门鉴定,陈上定被砍伐的梨树价值为257040元。2019年8月14日,江华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奉某念、奉某海和奉某彪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上定257040元。由于奉某念等三被告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害人陈上定没有得到有效赔偿。
2020年6月9日,陈上定向江华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调查核实后认为,申请人陈上定全家四口人,是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其贷款种植的梨树是县扶贫部门扶持贫困户的产业发展项目,被犯罪分子毁损后,损失巨大,没有获得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申请人陈上定的女儿是广西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其子今年刚被湖南某著名高校录取,两个小孩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使陈上定困难的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
各位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围绕“申请人陈上定的情形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以及为其申报多少救助资金等问题”开展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江华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而举行的首次听证会。该院主要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多措并举,努力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时,做到应听尽听,促进检察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
来源:红网
作者:何宣欢
编辑:周文君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