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关于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国债发行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信息公告如下:
一、发行信息。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发行时间为10月10日-19日发行,计划发行最大总额为600亿元,其中: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为3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3.8%;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为30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3.97%。两期国债发行由全国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承销(见附件)。
二、购买方式。各国债投资人于10月10日8:30前到各承销行网点排队购买,或者选择以下带“*”号标识承销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购买。鉴于中央国债公司业务系统将于10月10日首发日8:30准时开放以及近期连继续热销的缘由,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已提前部署辖内各储蓄国债承销行于10月10日8:30准时开门营业,并要求其做好国债销售的宣传和发行准备工作。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国债投资人,要尽量在10月10日8:30前往附近银行网点等候。如某一承销行出现首发日国债额度提前告磬时,请尝试选择有剩余额度的其他承销银行网点前往购买。
三、咨询投诉。储蓄国债投资人可事先查询并拨打各承销行客户电话咨询国债信息以及相关营业网点情况,选择就近网点购买。如在国债购买时出现承销行网点以及工作人员拒卖国债或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请储蓄国债投资人保留相关证据及资料及时拨打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12363投诉,或向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国库部门反映。
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
2020年9月30日
来源:红网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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