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1月10日讯(通讯员 唐杨)日前,蓝山县纪委监委联合蓝山县交通运输局成功查处一起村民百姓资金被骗案件,帮助群众追回被骗走的2万元资金,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中旬,蓝山县几名塔峰镇荷叶塘村村民来到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称,一名黄姓男子声称只要给他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协调关系,为村里争取修建水泥路项目,部分村民在不了解政策的情况下简单商议,只要村内道路修建能纳入全县“笼子”,道路竣工后就给黄某2万元“服务费”。道路竣工后,村民们发现其中存有蹊跷,通过了解发现该条道路早已被纳入修建规划当中,不存在需要协调关系,当村民联系黄某要求退还所谓的2万元“服务费”时,黄某百般抵赖,拒不退款。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报告蓝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并联合开展调查。
自然村通水泥路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为全省交通脱贫攻坚所制定的发展政策。经调查组多方走访、调研、谈话,充分了解实情后发现,黄某系农村党员,近年来一直从事道路硬化工程,了解到荷叶塘村民们对修建水泥路有着强烈的意愿,于是他就想钻政策空子,便利用荷叶塘村民们修路心切和对党员的信任,从已纳入修建规划当中的通村水泥路中捞取好处。
群众的事无小事,监督执纪是要事。今年以来,蓝山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截至10月底,蓝山县扶贫领域共受理问题线索823条,共计立案41件,结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追缴资金311.71万元,退还群众73.68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唐杨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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