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8日讯(通讯员 奉明国)今年以来,回龙圩管理区纪委监工委按照“小切口、硬举措、实效果”的总体思路,运用全面自查、线索筛查、监督检查“三查”机制,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全面自查。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把持或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招标或规避招标、默许纵容围标串标、量身定制投标人资格、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以及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报告事项,严格执行每半年一次自查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今年,全区62个单位1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主动申报了个人重要事项。同时,制定完善《回龙圩管理区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等6个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要求15家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办事处、场)对各自管辖范围的项目按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找出症结,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
线索筛查。对2017年以来125个国有投资项目全面进行“回头看”,着重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开标后的评标报告、竣工验收、项目预结算资料以及签约不落地、开工不及时、竣工不按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核查,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和媒体报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集中会商制度,组织巡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会商,每月汇总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整治工作重点,排查解决问题线索,达到协同配合的实效。在此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省纪委大数据比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台账,即时交办,做到发现一起,交办一起,整改一起。
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监管机制、监管过程、评标管理、大数据分析、联合惩戒、超概算问题、投诉举报处理等7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的土地使用、计划立项、规划许可等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土地、环保、产业政策或资料不全的项目,督促完善资料或不予立项;督促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督制定招投标方案,审核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招标方案的合法性、真实性;项目招标后,督促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督招标人、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和廉政责任书。同时,采取调阅财务资料、查看监理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合同履行中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算等实施跟踪检查监督。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回龙圩管理区发现问题线索7条,发出监察建议书2个、廉政提醒函1个,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纪案件2起,党纪政务处分2人。
来源:红网
作者:奉明国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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