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8日讯(通讯员 郭家良)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永州市公安局12月份组织开展毛发检测采集。零陵区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职工及辅警统一听从调度,分批次统一乘车至永州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参与毛发毒品检测采集。
零陵区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现场检测秩序要求,有序排队进入毛发采样室。此次检测严格按照毛发检测工作要求流程进行,工作人员穿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医用剪刀紧贴被检测人员头皮表面剪取头顶后部长度为3厘米的头发;长于3厘米的头发,需从发根端截取3厘米。将每份不少于50毫克的毛发样本分为A、B两份,用铝箔纸包裹后分别装入封装纸质信封。由被检测人员在信封上填写样本编号、提取日期和个人信息等,并由被提取人员在封口处按手印签字确认。本次提取的全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毛发样本中O6-单乙酰吗啡、吗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3,4-亚甲二氧基苯丙胺(MDA)、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去甲氯胺酮、甲卡西酮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2纳克/毫克;可卡因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5纳克/毫克;苯甲酰爱康宁和四氢大麻酚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05纳克/毫克。实际检测含量值在阈值以上的,认定检测结果为阳性。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表明被检测人员在毛发样本提取之日前6个月以内摄入过毒品。
来源:红网
作者:郭家良
编辑:陈小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