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宪法定位、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主动破解难题,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半数以上核心业务考评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7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2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行政争议化解、队伍建设等1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1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36个集体、6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853件3860人,审查起诉案件4993件6761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1件、撤案162件,纠正漏捕50人、漏诉130人,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331人、不起诉134人,针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20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执行交叉巡回检察,积极开展“纸面服刑”专项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积极查办司法领域相关职务犯罪。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允许执法犯法。市检察院依法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2件3人。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构建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84件。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8件,提出抗诉5件,法院采纳5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协作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重点对民事审判中送达违法、违法保全、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行为和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14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官司”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市检察院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为主、县区检察院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涉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主的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61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减税降费、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1件,促进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312件,收到良好成效。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主动发挥“守护人”作用,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94件。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河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搭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益监督网。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重点领域,办理案件472件,督促恢复、保护林地耕地232亩,督促医保部门追缴违规申报医疗资金6500万元,督促20余家学校食堂整改升级。探索对公共安全、公民隐私等“等”外领域公益保护,立案7件。督促交管部门依法对醉驾被判刑、危险驾驶等人员吊销驾驶证108人次,让马路杀手不能上路。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尝试案件磋商和公开听证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检察院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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