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5日讯(通讯员 马朝辉 邱玉学)3月15日上午,蓝山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召开,蓝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江鸿等出席会议。
会议就蓝山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再部署,会议决定,从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蓝山县范围内以最严厉措施开展为期10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蓝山县摩托车无违法安装晴雨伞、无违法载人载物、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会议要求,蓝山县范围内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加装晴雨伞,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蓝山县城独立院落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及加装晴雨伞车辆、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进入。蓝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和县纪委将每月开展督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或者媒体曝光,并纳入相关考核审核。
何江鸿要求,开展蓝山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以人为本,做到生命至上,对生命怀有敬畏之心,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要认真研究制订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面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3月18日前各项工作全部到位;要严肃处理,迅速到位,重点工作每个星期通报一次,蓝山县融媒体中心开通曝光栏目进行重点宣传;要做好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本次蓝山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效果,确保蓝山县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晴雨伞、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红网
作者:马朝辉 邱玉学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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