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关于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1〕16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国债发行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信息公告如下:
一、发行
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时间为4月10日-19日发行,计划发行最大总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为2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3.8%;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为20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3.97%。两期国债发行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39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承销。
二、兑付
(一)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如急需资金,可以在2021年4月20日起到原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二)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6个月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年不满24个月的按票面利率计息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扣除18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算,并扣除60天利息。
(三)各承销行成员按提前兑取国债本金数额的1%向投资人收取手续费。
三、购买
各国债投资人于4月10日8:30前到各承销行网点并遵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排队购买,如有网点因特殊原因不营业,根据该网点的提醒可到附近网点购买。永州市辖内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等7家承销行任意网点购买。
乡镇地区可到附近农行和邮政银行(含邮政局代理)网点购买。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已提前部署辖内各储蓄国债承销行网点于4月10日8:30准时开门营业,并要求其做好国债销售的宣传和发行准备工作。如国债热销出现某一承销行出现首发日国债额度提前告罄时,请尝试选择有剩余额度的其他承销银行网点前往购买。
四、咨询
储蓄国债投资人可事先查询并拨打各承销行客户电话咨询国债信息以及相关营业网点情况。
五、投诉
投资者在国债购买时,发现承销行网点以及工作人员拒卖国债或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请储蓄国债投资人保留相关证据及资料及时拨打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12363投诉,或向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国库部门(工作日联系电话0746-6321009)反映。
2021年4月8日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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