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走向街头散发宣传资料。
红网时刻永州5月15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我曾经借给一家公司10万元,这家公司老板承诺按月息3%,每月支付给我利息,一年后全部返还本金。2个月后,公司老板携款逃逸,让我血本无归。”5月15日,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县文体中心广场等人员密集地,开展以“与民同心‘5.15’为您守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一名群众现身说法,在活动现场当起义务宣传员。
2021年5月15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田县公安局周密部署,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固定宣传点、宣传拱门、宣传展板,在路边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广播宣传、官方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讲解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高额的利息往往是骗人的魔咒,天下的馅饼往往是地上的陷阱……”龙泉镇75岁的李大爷来到宣传点,拿着宣传资料,一边走一边认真阅读。当天,民警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18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5人次。通过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齐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打击经济犯罪。
来源:红网
作者:乐剑平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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