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20日讯(通讯员 欧阳任昌)5月20日,蓝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蓝山县人大法制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汇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设计,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重要举措。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有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7年以来,蓝山县人民政府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93件。通过审查,备案的绝大部分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超出权限范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主动审查浮于形式、备案审查协调不畅、审查队伍有待加强、有件必奋尚未完全落实存在迟报、漏报等问题。
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和平对蓝山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要求,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建立健全联合审查机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性审查,不断提升备案审查水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合法、合理。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任昌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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