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24日讯(通讯员 谭新扬 黄斌 邓天缘)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此案的被申请人是借款人的儿子。
通过诉状调解员了解到,2019年3月,蓝山县某银行为雷某办理便民卡,授信20万元。随后,雷某2020年4月在银行所辖支行借款两笔,金额共计19.9万元,该贷款于2021年4月到期,因雷某突然死亡,导致19.9万元贷款逾期未还。雷某去世后,由其现年24岁的儿子小雷继承遗产,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小雷经济条件一般,每月工资只有2600元,但依然有法定责任担当着父亲的债务。调解员注重工作效率,更注重人文关怀,尽量把每期的还款金额控制在较低的额度,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但出具调解书的受理费成了小雷的难题。调解员再对案件分析,认为这起纠纷完全符合司法确认程序,可以通过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免除受理费,从而减轻小雷的经济负担,于是在调解员与书记员配合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司法确认裁定免除了当事人的受理费。
来源:红网
作者:谭新扬 黄斌 邓天缘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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