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健林)“开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戴好头盔,不可以违规载人,出入各个路口的时候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周边车辆……”5月28日,江永县上江圩镇锦江村路口,由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员”轮番上阵,以通俗的语言向出村的村民进行政策法律、道路交通安全宣讲,让群众在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上得到进一步提升。
全县9个乡镇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将交通文明出行作为践行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无牌无证无保险、酒驾醉驾毒驾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各村的党员志愿者守护“路口文明”,开展“警民共携手,拒绝不文明”“小手拉大手,全家总动员”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村村设立“交通安全文明劝导站”,每天安排专人在各村主要路口劝导交通安全不文明行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村组大喇叭、微信群等网络新媒体进行高频次、全覆盖宣传,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主动办理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牌证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5月,各村摩托车上牌3759台,比2020年同期增加200%。
同时,县政府从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全县道路缺失的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和监控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设立交通管理站,安排专职交通安全员,村庄主要路段、关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以“两站两员”和农村辅警为主体,构建联村组、联路段、联车主、联驾驶人的立体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常态监管和重点监管“两不误”。县公安局出台了“农村派出所管交通”“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文件,组织农村辅警在乡镇赶集日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协助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劝导点共现场劝导违规车辆157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350余份,对发现的61起交通违法行为交由县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各劝导点的劝导员履职尽责,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来源:红网
作者:陈健林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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