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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的“八项严禁”
2021-08-09 10:08:09 字号: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内部疫情防控的“八项严禁”

根据当前疫情变化,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疫情就是命令”和“严防严控”“群防群控”有关部署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现对委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等)提出“八项严禁”,请严格执行。

一、严禁违反当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规定。

二、严禁未经批准离开本市。

三、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自行其是、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贻误工作。

四、严禁不按疫情防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接洽“来自中高风险区”或“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宾、亲友等。

六、严禁外出参加群体聚会聚餐和非工作需要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除购买基本生活物资外)。

七、严禁在疫情防控排查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杜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漏报、迟报、错报有关信息。

八、严禁泄露涉疫相关工作信息、病患信息和擅自发布或转发任何未经审核及官方证实的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如有违反,依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调查处理,从严追责。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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