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0日讯(通讯员 邓宾)《蓝山县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永医保发[2021]21号)于2021年9月6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永州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3号)和《湖南省2021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湘卫发[2021]2号)的要求,结合永州实际,2021年永州市将“总额预付、结余留用”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上日程,并作为今年重大改革项目全力推进。
今年年初,永州市成立了卫健、医保、财政三家单位的医改工作专班,开始广泛的学习调研,广泛收集国内已经实行的结算政策,重点学习先进地市的经验和做法,包括制度设计、运行情况、医疗机构反应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对全市近几年医保运行数据进行反复测算论证,征求部分医疗机构和县市区的意见,几经修改,最终形成定稿。
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方式改革,永州市选取蓝山县紧密医共体为试点地区,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医共体内实行“总额预付、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每月结算总额控制标准。月度按控制标准预结,年末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结算费用进行清算。通过结余留用,有效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实现总额控制下基金的科学分配,从而起到控制过度诊疗、降低均次费用、提高基金效率、减轻群众负担、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邓宾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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