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7月2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双减”政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近日,永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整治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和违规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2、整治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让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利用家长资源或向家长及学生推销商品谋取私利;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排座位或选班干部等事件中谋取私利。
《方案》表明,此次专项整治将通过对照自查、检查抽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公布监督方式等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查找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六个月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启动之后,仍有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对多次发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查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其违规所得由所在单位进行清退或上缴纪检监察机关;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当年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按不合格等级处理,5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
永州市教育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0746-8211005;阳光服务中心:0746-8211562。
来源:永州教育
作者:永州教育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