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永州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六条措施
2021-10-09 08:49:25 字号:

永州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六条措施

日前,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永州市政府出台《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破解企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精简高效,限时审批。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费用、减跑动,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统筹整合,联办促建。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实行资源整合、审批联动,逐步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重帮善管,执法规范。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检查频次。重拳出击,净化环境。加强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等周边区域治安管理,净化治安环境。推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的定点联系制度,帮助化解施工矛盾纠纷。高位推动,专班履约。明确一名市级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逐步兑现惠企政策,解决履约践诺难问题。全面及时清理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整合平台,畅通投诉。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开通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专线,实现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对外、一单交办、联动处置”,实行市直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定期接听制度,着力破解营商环境“诉难求、事难办”问题。

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落出成效,全市将每季度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实施分类测评,以中小企业为主,由市长、相关副市长、有关部门及直接服务的市场主体,对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部门开展针对性测评。对执行落实上述措施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约谈,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黄玲玲

编辑:陈小婷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