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4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为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10月12日,查处一起货车后车厢违法搭载多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7时49分,二中队民警在辖区竹市村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MJT**8的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往北行驶,民警发现该货车驾驶人神色慌张,民警示意该货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货车厢门出现了令人惊奇的一幕,车厢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有的坐着,有的站着,经现场清点,共搭载了14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批评教育,立即责令后车厢搭载人员下车。
经现场询问,得知这些人是附近的村民,是驾驶员成某行临时雇用的工人,去村里不远的地里帮忙干农活,为贪图方便,便用自家的货车拉上工人们一同前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成某行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货车主要是为满足货物运输,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车厢载人或人货混装,一旦车辆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刹车或过弯倾侧,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货车不要载客,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坐货车车厢。
来源:红网
作者:曾庆屏
编辑:陈小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