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湘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今年1月25日起,永州公安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永州公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健全执法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重点区域、场所巡查,侦破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摧毁了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窝点,斩断了一批非法捕捞、运输、经营地下产业链,纵深推进打击长江流域涉永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江华公安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
新春佳节,永州公安坚决做到春节禁渔“不打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显性用警,加大执法频度,持续抓好常态化联合巡查,持续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严防非法捕捞回潮反弹。
永州公安对禁渔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
1月31日下午,双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在潇水河泷泊镇沙背甸村河段开展常态化巡查时,先后发现唐某、杨某2人在该禁捕河段进行非法捕捞,并当场将2人抓获,现场收缴可视锚鱼设备2套、渔袋1个、渔获物若干。
双牌公安现场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杨某2人对明知潇水泷泊镇河段属于十年禁捕区域,仍进行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杨某2人已被双牌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大家自觉遵守十年禁渔规定,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做守法公民。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永州警事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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