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猎杀的野生动物华南兔。

犯罪嫌疑人在指认作案工具。
红网时刻3月3日讯(通讯员 唐娜 魏龙元)猎杀华南兔当佳肴,法律意识淡薄付代价。3月1日,东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当天上午,东安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大盛镇内有人非法持枪在山上猎杀野生动物。接报后,森林大队迅速联合大盛派出所起赶往举报地点展开侦查,在山岭上现场拦截三名可疑男子,当场收缴2把涉事枪支和2具野兔尸体。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三男子均是本地人,系蒋某、蒋某朝和周某地。据他们交待,早餐后,蒋某携带一支气枪和一支猎枪,纠集蒋某朝和周某地驾驶车到山上打猎,先后猎杀了2只野兔。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被射杀的2只野兔系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和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华南兔。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蒋某朝、周某地因涉嫌非法狩猎罪等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广大市民要珍爱野生动物,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不非法捕猎,不食用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红网
作者:唐娜 魏龙元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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