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永州市中心城区
24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2年7月22日起启用永州市中心城区24处路口、路段(具体点位附后)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该24处路口、路段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14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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