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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安机关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22-08-03 17:28:16 字号:

永州市公安机关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相关报道:永州公安:坚决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为“夕阳红”织密安全“防护网”

红网时刻新闻8月3日讯(记者 郭婳 实习记者 蒋好好 通讯员 王志文 顾宇阳)8月3日,永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发布侦破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永州市某某老年公寓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1年以来,永州市某某老年公寓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搞活动、打广告及聚集开会等方式,承诺投资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永州市大量老年人到该公司投资。目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到审结起诉阶段,资产清退工作已由政府成立工作组进行处置。

【公安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养老投资需谨慎,“高额回报”要小心。养老机构不能开展金融业务,不要轻信“投资返利”宣传,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案例二:李某平系列诈骗案

2022年5月以来,江永县无业人员李某平多次冒充社区工作人员、上级暗访组工作人员、做生意老板等身份在江永县骗取多名老年人身份信息,利用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点,使用骗取的老年人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再将老年人银行卡内的钱转到支付宝账号里,再利用支付宝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内,诈骗多名老年人共计养老钱8万余元。

【公安提醒】

老年人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密码,不要让不认识的人操作自己的手机,以免钱财损失。

案例三:周某坤诈骗养老金案

2012年至2017年期间,宁远县某某镇某某村村会计周某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镇里发放给蒋某秀等12名村民的养老金存折、社保卡私藏在自己家中,并伪造委托书将蒋某秀等12名村民的存折、社保卡多次去银行冒领养老金。截至案发,周某坤共从蒋某秀等12名村民的存折和社保卡中取走养老金36900元。2022年6月28日,周某坤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提醒】

养老金存折、社保卡等一定要注意保管,设置好安全密码,定期查询了解存取情况,平常多了解国家政策,依法享受国家养老福利,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案例四:张某玉系列诈骗案

2020年以来,祁阳某企业退休工人张某玉在退休后经常在社区做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在社区工作期间经常吹嘘自己人脉广、朋友多,能帮人办事,有一名本身就完全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老年群众邓某在听信了张某玉的自吹自擂后便找到张某玉,称希望通过张某玉申领一套廉租房,张某玉拿到邓某的材料后提交到申请廉租房的相关部门审核后发现邓某确实符合条件并申请成功。从此,张某玉到处炫耀自己办事能力强,加之邓某向身边亲朋宣传了“退休老干部”张某玉的“光辉事迹”,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人相信张某玉的办事能力。截至案发,张某玉以帮助老年人代办养老保险、代为申请廉租房等为由分别对10余名老年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100万元,目前张某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公安提醒】

老年人办理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请廉租房,应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不要相信宣传可以补缴、代缴、代办的诈骗分子。在办理过程遇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更应慎重对待,切莫抱有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不要轻信他人蛊惑、“找关系”“走后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自己养老钱血本无归。

来源:红网

作者:郭婳 蒋好好 王志文 顾宇阳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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