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3日讯(通讯员 蒋磊 唐婧)今年以来,东安县检察院以三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实现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保证了检察办案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提认知。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和作用,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找准监督工作和办案工作的结合点,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成立了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联络人民监督员,为人民监督员订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纸期刊,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
强化正向激励抓落实。将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激励检察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的枢纽作用,及时梳理需要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案件,提醒检察官及时提请监督。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及时转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人民监督员,做好后续跟踪问效工作。
拓宽监督载体显成效。东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案件办理11件,实现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十种情形全覆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14次,检察建议提出16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管中心、办案区,听取检察工作通报,以及案件流转、监管情况,让人民监督员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深层次开展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蒋磊 唐婧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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