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0日讯(通讯员 陈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19日,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出台了《中共东安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向纵深发展,提高法治东安建设水平。
《通知》围绕“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对加强新时代县级层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东安县检察院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使命感、奋斗有我的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东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霞
编辑:郭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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