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31日讯(通讯员 钟小青 杨爱志)《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在全省正式施行。为让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更深刻地了解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实现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更好发挥社会信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8月下旬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采用“线上培训+线下辅导”等方式,迅速掀起了学习和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8月25日,在湖南省税务局和湖南税协联合举办的公益讲坛中,来自湖南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的唐小林老师对《条例》进行系统介绍和实务解读,帮助网友们普及信用法规及信用知识,永州市近3500人收看了此讲座,营造了“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通过培训,我了解到《条例》的施行,旨在褒扬激励守信行为,释放诚实守信正能量;惩戒治理失信行为,为失信行为戴上紧箍咒。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提高诚信意识,维护自身良好信用。”永州江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殷凌丽说道。
此外,永州市税务系统通过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层层要求传达学习贯彻《条例》,市局门户网站和县市区局网页上全文转发《条例》,在办税服务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全市系统税务干部通过税企联络群、湘税通及微信朋友圈推送《条例》,覆盖人数达2万多人。
各县市区局也创新了宣传形式:零陵区税务局开展网上纳税人学堂专题培训,1000余名纳税人缴费人线上报名参加培训;道县税务局自行印制上百份宣传资料在办税服务厅发放。一系列举措为《条例》在永州落地生根营造了良好的税务氛围。
“良好的社会信用是企业的‘金字招牌’,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永州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开展纳税信用宣传,引导在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助力企业健康向上高质量发展,为永州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贡献税务力量!”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邹志伟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钟小青 杨爱志
编辑:陈小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