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3日讯(通讯员 周春红)今年以来,东安县检察院建立案例人民评价体制,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为代表的优秀“小案”评选会,从17件案例中评选出1件优秀案例,以人民评价引领检察办案求极致。
选好考官,明确优秀“小案”评选主体。主动邀请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村社相关人员、群众代表等直接参与优秀案例评查评选;根据案件类型、内容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邀请各领域代表参与评议,进一步提升案件评议效果。同时,探索通过群众代表报名抽选、网络公开测评等参与形式,扩大人民评价的主体范围,增强人民群众的检察感知度。
出好考题,建立健全“小案”评比机制。将“四大检察”案件全部纳入案件评比,要求员额检察官或员额办案组每半年至少申报一个“为民司法”优秀案例,综合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申报“为民服务”典型事例,每季度开展“为民司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年终开展年度总评,并将评比结果与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挂钩。以承办检察官专题汇报的形式开展评选,通过背景介绍、法律术语解读、代表发问等环节设置,确保人民群众对案件作出全面充分真实的评价;在宏观评价标准下不设立具体的评价细则,最大限度尊重人民评选的自主性,切实选树人民群众眼中的“好案”。
当好考生,发挥办好“小案”叠加效应。加强典型宣传教育。及时挖掘优秀典型案例,树立张培献等一批先进典型,跟踪宣传报道,联系协调有关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讲好检察故事。加强业务心得交流。充分利用“检察官课堂”“周一夜学”“三会一课”等平台,安排先进典型授课,组织干警交流办案体会,分享办案经验,围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开展大讨论,巩固检察办案的“人民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周春红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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