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永州市农科所2026-2028年度烤烟试验项目顺利推进,规范试验流程、确保试验数据精准可靠,现面向社会公开寻求烤烟试验承担户,承担烟草试验田的种植与试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数量要求
1户,承担专用烤烟试验田的相关种植及试验管理工作。
二、选择条件
1.资质合规:需每年持有与永州烟草签订的正式买卖合同,具备合法合规的烟草种植资质。
2.经验丰富:拥有三年以上烟草种植实践经验,具备承担烟草试验项目的过往经历,熟悉试验田管理基本规范。
3.履约到位:能够严格遵守我所烤烟试验方案,按要求完成烤烟种植、田间管理等各项试验相关工作,服从永州市农科所烤烟室的技术指导与监督。
三、合作核心条款
1.试验田配置:永州农科所根据每年的试验任务提供给试验承担户专用烤烟试验田,专项用于开展烤烟试验种植以及下半年水稻种植。
2.成本与补贴:烟草种植生产成本由试验承担户承担,但由于试验田种植成本高于一般的烟田种植,因此根据每年烤烟试验方案具体要求及实施情况,给予为承担户相应的生产物资补贴与试验用工补贴,提高承担户的积极性,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每年的试验任务。
3.损失补偿:因严格执行烤烟试验方案导致的种植损失,将依据《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农业类科技项目试验承担户补偿办法》为承担户进行补损。
4.收益归属:试验田所种植的烟叶以及水稻,全部归试验承担户所有。试验需取样,样品上部烟按B2F,中部烟按C3F价格给承担户样品费。
四、合同期限:
人员确定后,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试验合作合同,合同期限自2026年起至2028年止。
五、合同终止:
若承担户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永州市农科所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合同,相关责任由承担户自行承担。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止。
2.报名材料:个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
3.报名流程
报名截止后,由永州市农科所烤烟室对报名主体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合资质、经验、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入选对象;拟入选对象无异议后,签订正式试验合作合同。
联系方式:15807466382
联系部门:永州市农科所烤烟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州市农科所所有。
永州市农科所
2026年3月2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农科所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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