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龙雨晴 刘志军)11月28日上午,祁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的同时,当场发放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而诉讼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经过法院的调解或者判决。”祁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小荣介绍说。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会涉及到很多隐私信息,尤其是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离婚案件,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判决书和调解书中还可能会提及离婚原因、财产分割等隐私信息。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婚姻登记、子女就学等事务时,往往需要携带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婚姻关系,存在着不便携带、容易泄露隐私等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祁阳市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仅载明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生效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等基本信息,未涉及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内容,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为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是祁阳市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彰显了“司法为民”理念。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创新惠民利民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红网
作者:龙雨晴 刘志军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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