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 7月20日19时40分许,永州蓝山交警在国道537线长铺路段开展夏季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MC***1的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装着一个大箱子,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汽油味。经核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货厢内的箱子里面装着满满的汽油,车内还配有加油枪、计量器等设备,俨然是个移动加油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陈某某告诉民警,他将车子改装成这样是给一些工地上的挖机加油的。
执勤民警对陈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并暂扣机动车。
永州公安交警提醒:成品油属于易燃易爆品,一旦遇到火源燃烧爆炸,除了危及正在加油的车辆之外,周边人员也会受到生命威胁。希望广大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到正规成品油加油站加油。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公安交警
编辑:郭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