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可见舆论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展形象,就是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也要求,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讲好中国故事,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行话语阐释和叙事传播,既是我们全社会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现实要求,更是我们打破西方话语霸权、推动形成客观公正积极健康的全球舆论生态的必然选择。具体到人民法院的新闻舆论工作,如何讲好法院故事,则是对讲好中国故事、讲好法治故事的具体实践。讲好法院故事的根本目的是打好新闻舆论主动仗,不断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舆论支持。
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法院新闻舆论“方向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是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树立法院和法官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途径,必须把政治意识摆在首位。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落实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
压实主体责任,种好意识形态“责任田”。意识形态是系统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新时代的一项重大课题。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规范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因此,新闻工作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性修养,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引导和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自觉做党政方针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让党的政策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具体到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中,要把握正面宣传主基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传播为民司法正能量,树立法律权威,引导人民群众提升法治意识。
紧抓阵地建设,筑牢舆论引导“压舱石”。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自媒体阵地,形成多点网络新媒体矩阵,多平台、多方位、多角度持续加大以案释法、先进典型、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央媒、省媒、市媒等媒体主阵地作用,聚焦广大群众关切,多维度、多平台、多形式开展有深度、有特点、有亮点、有创新、有分量的报道,全方位展现司法成果,将法院好故事、法治好声音传播出去,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社区群众等,以开展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形式,让社会公众亲身感受司法、理解司法、尊重司法。
苦练讲故事的本领,做好司法舆论田地的“耕耘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增强本领能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具体到法院宣传思想工作,则是要练好讲好法院故事的本领。好故事的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达到让受众“看得懂、记得住、传得开”的效果,在不经意间感知到法官的公平公正,对尊崇法治有更深刻且生动的认知。一方面,要做到立意有思想、内容有价值。深入挖掘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利用法律的力量推动解决时代难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把带着“露珠”带着“泥土芬芳”的故事付诸笔端,深刻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担当和责任。另一方面,要增强内容可读性,以“小切口”解剖“大难题”,以“小话题”阐述“大民生”,以“小故事”讲透“大道理”,让晦涩法条变得有滋有味,进而提升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作者唐小辉 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来源:红网
作者:唐小辉
编辑:陈小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