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8日讯(通讯员 李铮)“通过现场观摩学习,我们清楚地知道工作中的差距,有了方向,有了目标,更有了责任。”永州市公共资源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3月3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赴回龙圩管理区、蓝山县税务局、蓝山县人民法院学习“两账四清单”工作模式和清廉单元建设等工作。
为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湖南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要求进行梳理细化,提出清单式监督的《工作提示》,为同级党委(党组)发挥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工作提示》按责任主体分类,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提出13项工作要求,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提出9项工作要求,对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提出6项工作要求,同时对资料汇总的内容进行明确,做到有任务,有责任,有要求,形成工作指南。
为推动清单式监督《工作提示》工作落到实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选择回龙圩管理区、蓝山县税务局、蓝山县人民法院组织现场观摩学习,目的是通过观摩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在回龙圩管理区,通过观看专题片、讨论交流、实地参观,大家全方位了解到管理区聚焦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集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责任清单、财务专账、资料台账于一体的两账四单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学校、医院、乡镇、机关、企业、项目等七大清廉单元建设。在蓝山县税务局、蓝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参观清廉机关建设、观看宣传片、翻阅资料、座谈交流,大家直观感受到清廉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将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会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抓落实,风险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来源:红网
作者:李铮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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