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周陈肖 双牌报道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医保报销了将近7万元。”日前,湖南省双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回访工作,信访人盘某激动地说。
时间回到2023年4月,在外省务工的盘某回到户籍所在地双牌,准备为其妻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报账。
“医疗费用存在第三方责任,医保不予报账。”在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这样回复道。
外省医院告知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可以回医保缴纳地报销,为什么到了县医保局却不能报?
几十万元医疗费都是借的,妻子没能抢救过来,还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不能报账,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一时间盘某觉得天旋地转,无奈之下,来到县纪委信访室。
双牌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调查组与信访人见面。
原来,2022年10月,盘某之妻在外省医院生产,因产后大出血、救治无效去世,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只留下了一名女婴。
事故发生后,鉴定机构对其妻的死亡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医院按责任比例进行补偿后,仍有22万余元的住院医疗费。
情况已明了,调查组立即向市、县人民政府及市、县医保局联系对接,查询相关政策规定。
在县医保局,调查人员看到永政发【2016】30号《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医疗费用存在第三方责任,不予以报账。”这就是该局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不予报账的依据。
调查组还查阅到,湘政办发【2022】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经相关部门认定剔除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法律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崔某的住院费可以依规报销。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办下,2023年8月,双牌县医保局按相关规定对崔某的住院费进行报销。
针对双牌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对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及时,业务不熟悉,导致群众办事枉费时间、精力,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县医保局举一反三,开展全员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医保领域相关的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工作纪律,全面强化业务素质,优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周陈肖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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