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等,提出一系列重点改革任务,对于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贯彻全会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深化民主和法治领域改革,奋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近年来,永州市全面落实“小快灵”要求,凸显“地方性”特色,制定了森林火源管理若干规定、网络化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实现了以良法促法治、保善治,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好评。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以急用先行、“小快灵”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
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决定》提出:“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近年来,永州市在拓展协商的广度、深度、高度上狠下功夫,形成了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对口协商会、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要一以贯之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
要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就永州市而言,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仍有发生。各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也还存在。要按照《决定》的“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执法司法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陈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