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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两会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2024-01-25 09:58:15 字号:

永州两会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文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着力实施“1234”工程,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2个集体获国家级荣誉,41项工作、20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其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基层法院院长各1人。审判监督、环资审判、执行工作、普法宣传等经验在全省推介。

一、精准务实顾大局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聚焦服务大局五项重点工作全面发力,坚决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维护一方安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案件751件,判处10年以上徒刑12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黑恶案件14件69人,办结全国扫黑办督办的肖开武等24人黑社会集团案,判处主犯无期徒刑;开展“打财断血”攻坚起底行动,清查涉黑财产1.2亿元,坚决防止死灰复燃。持续开展“利剑护蕾”,依法从严从重审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年以上重刑率34.6%。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594件714人,判处唐某等一批特大贩毒分子死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47件。开展养老、电信、集资诈骗等专项整治,审结案件1516件1824人,判处纳诺老年公寓非法集资案主犯唐某无期徒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42件,依法审理株洲市原常务副市长何剑波等案件。

服务一方发展。服务保障“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六大战略支点”实现,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出台制度5项,开展暖企、联企活动,实行院领导结对帮扶,及时审结涉企纠纷840件、侵害企业权益案件44件,对102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执行承诺等措施,避免办了案件、垮了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得分居全省前列。健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争取市财政设立破产援助资金,提供清算保障;开展积案攻坚,妥善处理27件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促成东安天成学校破产案实现和解重生;实施破产案件提速工程,近3年平均审理周期232天,比全省平均时间少100余天,今年审理周期61天,排全省第3。助力“保交楼”,稳民生、促发展,审结案件1810件,推动11家企业续建商品房4121套、交房3650套。开展“知识产权多元共治”专项行动,探索“三合一”审判机制,签订多部门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审结案件740件,保护创新创造。

守护一方山水。坚持最严格司法守护永山永水,开展环资审判“飓风行动”,审结环资案件223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工作考核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1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迅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千年鸟道”重要指示,开展专项审判,守护“蓝天精灵”,高效审结6件11人,最短用时仅4天。深化跨区域司法合作,与湘江流域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6家法院授牌巡回审判点,发出司法建议19份,司法联动共护母亲河。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异地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基地,责令违法占用耕地堆放渣土的某公司承担修复费用116万元。

保障一方民生。巩固防治“立案难”成果,采取现场、自助、网上、巡回、邮寄、电话立案等方式,实行多样化、全时空立案,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变相压案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情暖三湘”行动,审理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民生案件5180件,深化“治愈式”家事审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份,为弱者提供司法“护身符”。服务乡村振兴,审理“三农”案件1521件,派遣27名干警进驻乡村,助推强村富民、乡村治理。加强司法救助援助,及时救急救难,办结案件107件,发放资金247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37万元。开展“送法六进”,指派152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防性侵、防电诈等为重点,普法900余场,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推行法治宣传上“云端”,全市法院10部微视频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居全省第1,其中零陵区法院连续两年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二等奖。中院针对高额彩礼问题,发布典型案例、拍摄微电影、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移风易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助推一方治理。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纳入市委重点政法工作调度内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推行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前置试点,一审民商事案件增幅明显放缓,祁阳同比下降11.5%。在法院搭建“政法五老”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案件33074起,调解成功率60.87%。开展访源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院领导包案办理交办信访件583件,化解重点积案207件,“四下基层”解决问题诉求351个,化解积案75件;强化来信办理,实行“来信必处、有信必复”,办结1800余件,有效防止信转访、信上网,全市法院赴省进京访总量同比下降15%,案访比全省最低。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作用,发送未成年人保护、住房保障等建议298份,以个案审理“小支点”撬动社会治理“大杠杆”。

二、恪守职责精主业

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审判绩效考核得分暂列全省第5。全市法院收案108555件,审结944666件,法官人均结案214.96件,同比分别上升14.42%、9.63%、9.77%,排全省第3、第3、第5;其中,中院收案9801件,审结8503件,法官人均结案119.76件,同比分别上升8.66%、8.82%、5.75%,均居全省第5。

着力做精刑事审判。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审结刑事案件7050件,同比增长4.07%。坚持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加大二审案件开庭力度,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发挥二审纠错功能。二审开庭率暂列全省第1、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全省最低。坚持证据标准和证据裁判,排除非法证据案件4件,最大限度让证据说话。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判决无罪案件2件2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的1447人判处缓免刑,减刑1148人,假释7人,着力纠偏重刑主义,减少社会对立面。

着力做强民事审判。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取消结案率、结收比等不合理考核指标,审结案件48633件,同比增长10.91%。配强审判力量,加强监督指导,中院成立综合指导组和专业法官会议,开展案件讲评、咨询,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纠正房屋买卖、借贷纠纷等案件类案不同判问题。推进繁简分流,适用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34021件,跑出司法“加速度”。做实能动司法,加强诉讼调解,调撤案件2.3万余件,有效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实现定分止争。强化释法说理,推行判后答疑,力求解法结化心结,一审服判息诉率87.68%,同比增长5.2%。

着力做实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严格合法性审查,审结行政案件1539件,同比增长7.17%。支持监督政府及部门依法履职,维持行政行为691件,促进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为,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行政行为143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平安建设考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蓝山县县长邓群等主官带头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协调解决行政案件172件,稳妥处理涉湘江东路、永新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矛盾纠纷。加强府院联动,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及6起典型案例,发出司法建议26份,提供法律咨询122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着力做优执行工作。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执结案件33236件,同比增长6.12%。其中中院执结案件865件,同比上升53.37%,执行核心指标居全省前3;祁阳、江永法院执行质效分居全省基层院第1、第2。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势开展“湘执利剑2023”“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工程机械、企业、金融等案件10285件,标的13.79亿元。开展打击拒执“雷霆行动”,限制高消费11404人,发布悬赏公告14场,纳入失信名单4710人,司法拘留566人次,移送拒执犯罪47件52人。推行拒执罪刑事自诉与公诉并行模式,引导当事人自诉案件11件,7人主动还款200余万元。

三、固本培元强队伍

紧扣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标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全面筑牢审判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院,筑牢忠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0余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加强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政治培训20期8000余人,组织检视整改问题34个。推进“四强”支部建设,坚持书记“双述双评”,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活动,打造“六式党建法”“蜂巢式党建”等品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凝心、弘法、助廉,以党建、法治、廉洁文化为重点,升级打造展厅、长廊等平台载体,举办特色文体活动,4个微党课、8篇书画作品在全省获奖,新田法院荣获全国“2023法治获得感提升优秀法院”。

推进能力强院,提升本领。实施强基赋能工程,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举办业务培训7期,参加调训57期3000余人,培训面达96%。坚持以赛促训、促学,开展刑事技能、执行技能、裁判文书等竞赛、评选活动,提高干警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全市3名干警在全省技能比赛中获奖,5篇案例入选最高院年度案例。优化班子年龄、能力、结构,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全市提任班子成员9人,交流10人,遴选员额法官102人,晋升职级130人。加强年轻干警选育管用,成立青年学习小组12个,实行新进干警、提任人员到信访岗位锻炼制度,中院下派挂职3人,激励干警在一线成长成才。

坚持从严治院,匡正风纪。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压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拧紧链条,传导压力。驰而不息整肃司法作风,开展5个专项行动,加强庭审督察和作风纪律巡查,查处不规范问题136个。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坚持过问就记录、干预就报告,全市填报相关信息593条。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风腐问题,全市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9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蓝山法院获评市级清廉机关样本。

四、强化监督促公正

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激发自律的内生动力,凝聚他律的外部合力,推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科学发展。

推深做实内部监督。实行制度化监管,明确“四类案件”分类标准、识别流程、监督模式、考核机制,院领导监督“四类案件”4161件。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度,将裁判文书阅核单嵌入办案系统,线上线下阅核审签留痕,压实监督主体责任。紧盯案件质量,实行常态化评查,建立日常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评查性侵、违法信访、执行等案件2610件,发现瑕疵15件、不合格3件,依法对11案、31人追责。实行定期调度通报,每月通报中院各庭室司法绩效、分析基层法院审判态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真诚接受外部监督。强化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报送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配合完成人民陪审工作专题调研,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698件,参审率98.5%;99名员额法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有力促进能力提升和作风改进。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走访代表委员,邀请旁听庭审、视察法院、见证执行等147场1368人次,办结代表建议12件、委员提案9件,回复率、满意率100%。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建立案件会商和线索移送制度,移送问题线索19条,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新格局。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4次,审结抗诉案件38件,改判发回1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办开放日活动23场次,集中公开宣判18场次,发布信息1000余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主题文章131期,回复网民意见58条,线上线下联动化解可能引发涉诉舆情案事件62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法院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往,问题不可回避。一是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动性、针对性不够。二是队伍结构不优、能力不足、青黄不接问题仍较突出,少数案件质效不佳,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仍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去存量、遏增量压力较大。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案矛盾仍然突出,法院内部挖潜与外部诉源治理仍需同题共答。四是少数当事人信网、信访、信闹不信法的现象突出,诉访分离改革、信访法治化还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事不避难、义不逃责,采取务实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推深做实“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树牢“八个有机统一”理念,提高站位、把准定位、对标高位、争先进位,深入推进审判理念、体系、机制、管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永州、法治永州建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州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谋实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切实用新思想培根铸魂、凝心聚力。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切实把党的决策部署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四强”支部建设,做好融合文章,创造特色品牌,打造更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坚决守住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忠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畅通接受监督渠道,强化法官履职评议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构建全方位监督制约体系,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强化司法保障上做实功。树牢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市委“六大战略支点”,推深做实五项重点工作,深化利剑护蕾、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专项审判,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采取活封活扣、以物抵债、善意执行等手段,帮助更多企业减负纾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树牢“两山”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协同联动治理,落实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化诉、访、执三源共治,有效控减帮信、危驾、盗窃等轻罪案件,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再审、执行、信访等衍生案件,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在维护民生权益上干实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民生司法保障行动,提高民生案件审判质效,推行“五个一”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大拒执惩戒、财产处置变现力度,规范网拍秩序、案款管理、终本程序,提升执行到位率、首执执结率和执行完毕率,变数字好看为群众点赞。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在线诉讼服务和智能化网上办案,健全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等立体化服务渠道,打造巡回法庭、共享法庭和特色法庭,广泛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规范诉讼退费程序,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快、更强。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做精主责主业上出实招。推动“三大程序”有机衔接,建立全业务条线评查分析机制,优化上诉、申诉案件判中咨询、双向沟通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减少群众诉累。融合协同做强“三大审判”,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审判质效考评体系,进一步纠正刑事宽严失度、民事机械司法、行政就案办案等问题,着力解决发改率高、申诉信访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程序空转等问题。统筹联动打通“三大环节”,健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加快案卷移送,强化诉中调解,推动立案、审判、执行有机衔接、高效运转。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在锻造过硬队伍上见实效。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倡导领学、自学、比学,全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行全面全员全时考核,统筹用好各类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激发队伍活力和干事动力。坚持严的基调,深化纠风防腐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强内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督察力度,遏制风腐增量,清除存量。健全干警履职保护、受到侵害后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机制,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真正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初心使命。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期盼,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担当作为、砥砺奋进,以坚如磐石的信念、朝乾夕惕的自觉,奋力推进全市审判工作现代化,为现代化新永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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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二者有机结合。

2.1234工程:1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个聚焦,聚焦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3项活动,绩效赶超深化年、纪律作风建设年、服务高质量发展年;4大举措,抓实司法为民、抓细司法改革、抓严队伍管理、抓好基层基础。

3.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4.活封活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范围内使用包括资金、存货等财产,但不得做出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三合一审判:某类案件涉及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在同一个合议庭审理。

6.治愈式家事审判:打造诊断、治疗、修复的疗愈型家事司法模式,一揽子解决家事纠纷本身及其背后症结,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

7.诉源治理:以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主要职能的基层治理,推动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治理新实践,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治理新格局。

8.送法六进:送法进机关、社区、乡村、校园、企业、军营。

9.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10.政法五老: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人员和律师。

11.四下基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

12.庭审实质化:指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前提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以法院的庭审和裁决关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13.5个专项行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易鹏飞等案件以案促改活动、“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清风行动”。

14.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5.八个有机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律;服务中心大局和抓好主责主业;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法治和德治;惩治与保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公正和效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监督有机统一。

16.五个一司法服务: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颗诚心办事、一个满意答复。

17.数据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20日,荣誉清单只列举了部分荣誉,故与正文统计数据不一致。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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