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6日讯 近日,新田县智多星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在楼上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2024年3月22日,新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并送达《催告书》,限该单位于3月24日前拆除楼上外窗设置的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月25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催告后复查,发现其仍未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新田县智多星幼儿园作出代履行决定,强制拆除新田县智多星幼儿园楼上外窗设置的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月27日,新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对智多星幼儿园楼上外窗设置的防盗网进行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幼儿园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消防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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