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30日讯(通讯员 罗文娟 蒋艳君)“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必须严格遵守‘二十四字’工作方针调查取证……”近日,在蓝山县纪委监委业务培训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结合典型案例,从文书规范、证据收集、条规使用、定性量纪等方面,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案件质量专题授课。
近年来,蓝山县纪委监委一以贯之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深化业务培训,加强人才培养,助力案件质量和审理业务能力提升。
基层办案力量薄弱、专业人才不足是导致案件质量止步不前的主要因素。为扭转这一局面,蓝山县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凝聚办案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办案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同时将全县14各乡镇纪委副书记纳入审理人才库建设,有计划地抽调至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面对面讲、手把手教、实打实练,提高其精准把握政策、贯通运用纪法水平。
“在审理室进行学习后,我对办案流程更加熟悉,对审查调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在条款应用上也更加恰当。”近日,在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结束跟班学习的浆洞瑶族乡纪委副书记陈顺谈到学习收获时深有感触。
蓝山县纪委监委还采用专题培训、业务测评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切实为干部赋能。
“我们将持续把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细抓实,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工作,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罗文娟 蒋艳君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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