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0日讯(通讯员 陈文宏 屈小春)12月12日至18日,永州市市场监管局整治专班会同驻局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维修、配送平台和换电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售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擅自改装、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改换电池等行为,仔细核查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购销台账记录、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此次执法检查,共发现经营主体索票索证不规范、进销货台账登记不完整问题2起,并立即现场交办属地监管单位,要求限期内依法处置到位。
自6月以来,全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1317家次,组织开展监督抽查257批次,发现问题产品78批次,立案250起,没收产品103台,罚款60.6万余元,通报典型案例5起,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法加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并积极引导319家销售门店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拆除1425台加装的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后座。全市销售、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市场秩序平稳。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宏 屈小春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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