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9日讯(通讯员 李红艳)日前,新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邓某诉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告邓某与被告胡某系发小。2024年4月至7月期间,胡某因扩大生意需资金周转陆续向邓某借款合计7万元,胡某向邓某出具了借条,约定月利率1.2%,2024年年底归还。借款到期后,胡某仅给付了四个月利息,本金及下欠利息经多次催要未果。2025年6月,邓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偿还本金7万元及下欠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但胡某目前做工程的相关款项没有回笼,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宽限一段时间或者分期偿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官引导邓某理解胡某当前经济困难,建议给胡某“休养生息”的机会。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胡某从2025年8月起每月底前偿还本金6000元,邓某自愿放弃利息。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也让我们握手言和,维系了友谊。”邓某在调解现场表示。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与司法效率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李红艳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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