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9日讯(通讯员 彭梓健)近日,因拖欠水费700余元,东安县大盛镇某村的自来水厂切断供水并剪断村民吴某家中水管,2024年4月2日,东安县信访局、东安县司法局、东安县水利局与东安县政法“五老”调解员前往大盛镇某社区调解此事。
2010年大盛镇社区居委会得到国家拨款60万元用于自来水厂建设,以及供给全村1000余人日常用水,自来水厂管理人员在后续十余年内,陆续投资了50万元用于扩大自来水厂规模,目前已经覆盖到了附近几个村,供给用水人数为4000人。吴某认为自来水厂为国家投资建设,不应当收取“入户费”,因此拒绝缴纳水费。
调解人员在通过居委会了解与附近居民沟通后发现,所谓的“入户费用”3500元。实际上是当年由村民大会一致表决通过和备案,实际上是收取的管网建设费、安装费和后续的维护费用。调解人员在向吴某解释后,吴某表示理解这一费用,经过一系列的调解,吴某与社区居委会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吴某家中的供水已经恢复,且在更换水表后表示愿意按时缴纳水费。
在本次调解过程中,既有政法“五老”调解员提供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法律法规知识,又有专业的水利局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政策的技术支持。下一步,东安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平等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方联动到实地走访调查,搜集证据,同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用全面科学的调解方法开展后续的调解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彭梓健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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