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州市“文明养犬我行动”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8日永州讯(记者 左伊杨)12月18日上午,永州市“文明养犬我行动”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冷水滩区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恢才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夏葛桉出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市民及养犬人士代表共同参与,以实际行动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启动仪式现场。
夏葛桉在致辞中指出,文明养犬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养犬扰民、公共安全等问题仍有发生,广大市民需遵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杜绝禁养犬只,规范犬只行为;各部门要协同做好宣传引导、服务管理与执法处罚,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仪式现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义盛章宣读了《永州市中心城区“文明养犬我行动”工作方案》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犬条例释义,为文明养犬划定法律边界。养犬人士代表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养犬人主动担责,共建美好家园。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新军介绍了便民与监管举措:在公园、广场、公厕等区域设立爱心驿站,免费提供清洁工具方便清理犬只粪便;组建专项巡查队伍,聚焦早晚高峰及人员密集区域强化巡查;深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形成常态化管理合力。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本杜围绕狂犬病防控提出核心举措:开展立体化宣传,普及狂犬病危害、免疫知识及养犬规范,营造文明养犬氛围;优化免疫服务网络,规范接种点运行与档案管理,提升免疫覆盖率;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动员防疫员与网格员参与防控;加强疫情监控与全链条监管,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前往宣讲展台咨询交流。未来,永州将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文明养犬成为市民自觉,为城市增添和谐魅力,助力永州文明养犬管理迈入新阶段。
来源:红网
作者:左伊杨
编辑:成文杰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