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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丨公权绝非特权
2025-12-30 11:01:56 字号:

理论丨公权绝非特权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其本质在于服务人民,绝非个人的特权与私利工具。广大党员干部当深植“公权姓公”的根本认知,秉持“公权绝非特权”的清醒自觉,以优良作风引领清正和谐的社会风尚。

坚守权力为公的政治本色。公权之“公”,在于其来源为公、属性归公、用权唯公。现实中,少数干部却模糊了“公共职权”与“私人权杖”的界限,将分管领域视为“私人领地”,把职务便利当作“专属待遇”,在思想深处将公权异化为“私器”。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深刻认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有职务行为都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自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时刻警惕权力异化,防止将岗位职权转化为个人特权,确保公权力的纯粹性和公正性。

筑牢公私界限的思想堤坝。特权现象的滋生,往往始于公私界限的模糊与失守。现实中,个别干部将公车私用视为“工作需要”,将公款消费美化为“沟通联络”,这些行为实质上都是对公权的亵渎。党员干部必须成为严守公私边界的表率,做到公权公用、公款公花、公物公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公款享乐和奢靡浪费。要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要通过持续的教育警示和常态化的自我检视,将公私分明内化为自觉的思维习惯和行为准则,在思想深处建立抵制特权诱惑的坚固屏障,从源头上消除“特殊化”的错误认知。

强化制度约束的刚性保障。确保公权不被异化为特权,关键在于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刚性执行。党员干部既要带头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更应自觉维护制度权威,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规矩。具体而言,必须习惯在监督下履职用权,主动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各方面监督;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每一项规定都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始终在制度的框架内行使权力,确保所有决策和行动都经得起制度检验和人民监督。唯有将制度的约束力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方能确保公权始终沿着为人民服务的正确轨道运行。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彭冲)

来源:红网

作者:彭冲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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