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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

  奋发有为 不辱使命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

  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市民幸福指数,高效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在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强执行 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议大事、督大事,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6次,审议议题265项,作出决议决定38项。为实现中心城市长远发展,作出《关于永州机场搬迁的决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关于同意市政府将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购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政府出资置换两区信用联社不良贷款的决议》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五年来,人大常委会精心筹备和召集八次代表大会,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强监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议案督办,提升中心城市发展品质。扎实督办宋家洲综合整治议案,尽最大的努力拿下这块23年都没啃下的硬骨头,将宋家洲打造成湘江上游靓丽的“橘子洲”。连续3年倾力督促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议案办理,截至2016年底,全市核实闲置土地624宗15026.14亩,已依法处置621宗14954.52亩,占应处置面积的99.52%。

  全力督办《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议案》、《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议案》、《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议案》、《加快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议案》等“国字号”城市创建议案,助推我市先后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交模工作顺利通过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初评。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政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财政持续增长。把“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经济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深入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预算监督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将事关“三农”的重要事项及时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和视察检查内容。深入新田等5个国(省)扶县、20个扶贫开发点和市县相关部门调研,推动农村脱贫和全面小康建设。

  强民生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精准监督、持续发力,努力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永州人民的幸福指数。

  聚焦小区整治。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紧盯不放,打出监督组合拳,推进103个小区整治工作。共办理分户房产证54127套,土地分户证52410套,用电、消防、电梯、房屋质量等一大批安全隐患得以集中消除,供水、供气等民生问题得到集中改善。

  助推学位建设。人大常委会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专项规划》。截止2016年底,共完成投资3.5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8所,新增学位2.8万个,基本实现学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发力食品监管。2012年、2016年两次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2013-2015年三年持续跟踪督办。五年来,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强执法建设山川秀美锦绣潇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监督、求实效,努力促进水气同治,建设天蓝地绿、山川秀美的锦绣潇湘。

  严督大气污染防治。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4个检查组赴全市11个县区和永州经开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我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力督水污染防治。对湘江、潇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中心城区潇湘干流两岸直排口截污,湘江沿线禽畜养殖退出、十五小(重点是小造纸厂、小冶炼)企业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转情况开展了暗访。

  深督绿色发展。向全国和省人大提出了《关于将永州市列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的建议》,向省人大提出了《关于建立湘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高度重视涔天河水库改扩建工程,推动我市湘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

  强保障推动法治永州建设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权,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正确实施。

  健全立法机制。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成立了书记任组长的筹备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主任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了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及时开展立法筹备工作。五年来,共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226件,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12件。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从2012年开始,共对17个市直部门开展工作审议,共78大类317个具体问题得以解决。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审议意见44件,涉及具体问题227个,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围绕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次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公安工作,督促“两院”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重点督办了43件群众关切、影响重大的案件。

  强效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工作水平。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五年来,共收到代表建议1048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4.7%。五年来共督办重点建议44件,一些事关民本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

  不断优化代表服务工作。每年组织全体代表集中培训,全市共创建代表联系平台120多个,我市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在《中国人大》专题推介,全国各地人大近40批次来我市学习考察。出台《永州市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履职评价暂行办法》,严格代表履职考核和评价。

  精心组织指导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2016年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评价暂行办法》,按百分制精细化考核组成人员的履职活动。严肃会风会纪,规范请假报告制度。深入基层和群众,共形成综合调研报告128个、专题报告67个。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深入查摆与纠正“四风”和“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五年时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蹄疾而步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在民主法制上用心,在改善民生上用情,在促进发展上用力,无愧这个伟大时代。永州日报记者 严万达 实习生 杨媚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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