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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农开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吴起军一审被判12年

  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吴起军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被告人吴起军所获赃款人民币297.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吴起军在担任永州市农开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故意不认真履行和任意放弃职责、越超职权,违反法律法规,使不符合申报和验收条件的项目通过考察、立项和验收,违反规定让监理公司返回监理费,致使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损失人民币919万元。

  吴起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县区农业开发办公室、企业申报项目、拨付资金以及为彭某某、黄某某在承包全市土地治理项目的监理工程方面牟取利益,收取相关县区农开办、企业及彭某某、黄某某钱财共计226.84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从湖南省农开办争取下来以及永州市农开办拨付到县区农开办的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108.764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老家的私宅建设。(宁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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