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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宁远:欧阳晓勇涉黑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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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12月24日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潘彦军)12月24日上午,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对欧阳晓勇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人欧阳晓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欧阳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欧阳晓勇出狱后利用自身的影响力,纠集欧阳伟、欧阳刊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替人了难、插手民间纠纷、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不断做大成势,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欧阳刊等20余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利用组织势力及非法权威,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宁远,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以暴力、威胁为基础,控制卖淫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民间纠纷,在房地产行业等领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伙同多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数十万元,以维持该组织的稳定和发展壮大,该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共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12/24/4351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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