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5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凯)一是强化法治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集中学习时间。同时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要统筹时间做好专题学习和自我学习,牢牢掌握必备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
二是强化税法宣传。坚持做好日常税收宣传活动,将宣传对象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制定宣传方案,使宣传效果最大化。例如:在广场、集市进行宣传活动时,内容主要以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契税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税种为宣传重点;在对工商户、小微企业进行宣传时,内容主要以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为宣传重点等。此外,在宣传形式上,除积极采用种现场一对一宣传外,还采用网络媒介宣传、印制资料、发送短信等形式,及时将有关最新税收政策法规传播出去。
三是强化税务稽查。建立完善稽查征管信息共享制度,从选案、检查、处理以及整改,实行稽查和征管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工作机制,稽查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政策执行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主管征管机关,征管部门在征管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给稽查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完善稽查监督制约机制。结合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征管质量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税务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明确执法部门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对不履行职责或执法不当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加强税务执法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以税收法律法规作为检查依据,对检查出的问题真正落实整改。
五是强化政务公开。做到税法公开、政策公开、征管制度公开、税务人员纪律公开、税务案件查处公开,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红网蓝山站
作者:李凯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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