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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法院审结容留他人吸毒案

  红网永州站5月28日讯(通讯员 陈祁陵)长期在上海务工的程某携男友陈某回江永县老家订婚期间,邀集亲友共同吸食冰毒助兴。近日,江永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判处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程某和陈某本决定于1月28日在程某家中订婚,并商量好以吸毒助兴。程某事先从上海购买了5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月26日,程某、陈某等人先回到程某家中吃晚饭,晚饭后返回县城入住预定的酒店。当晚22时许,程某拿出带回的冰毒和锡纸、吸管等吸毒工具,与男友陈某、堂妹程小某、朋友袁某采取烫吸的方式一起吸食。次日,四人又聚集在酒店房间内一起吸食冰毒,被公安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程某购买毒品并预订房间,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陈某系从犯。案发后,程某、陈某自愿认罪、悔罪,根据程某、陈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江永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陈祁陵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05/28/2246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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