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6月1日讯(通讯员 卢顺林)为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在矫正期间进行自我认知、自我约束和自我改造,今年来,双牌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并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让服刑人员牢树“四种意识”,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行为自律意识。该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刻认识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开展工作的过程,而且也是使社区服刑人员反思自己、改造自己的过程,努力消除其内心对抗矫正或自暴自弃的情绪,切实调动其积极性,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逐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发自内心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管,能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强化思想觉悟意识。该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集中学习和公益性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服从管理,听众指挥。通过学习与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思想觉悟”,重新振作了精神,坚定了改造信心。他们都纷纷表示:不做违反行为规范守则之事,顺利平稳地完成矫正期。
三是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为巩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以考试检测的形式,有利于促使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牢记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从而约束自身行为,进一步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今后顺利改造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强化感恩心理意识。积极争取亲友、周围群众的力量,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行为,让其在社会和家庭温暖的感化下,尽快摒弃心理和行为恶习,端正了接受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态度,从而树立新的道德观和守法意识,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的公民。
截至目前,该局通过对在册服刑人员强化“四种意识”,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双牌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卢顺林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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