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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法院制定“四个规范” 努力提升法院形象

  红网永州站6月1日讯(通讯员 江为民)近年来,宁远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以优质服务树立法院司法形象。

  一是规范工作环境,规范卷宗、文书资料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序,办公室、审判庭干净卫生、窗明几净,审判桌椅、旁听区域凳子、音响、空调、物品齐全,给法院营造一个和谐有序、整洁靓丽的工作环境,彻底改变机关面貌。

  二是规范接待行为。规范接待来访、程序、方式和答疑等,做到有问必答,笑脸相迎,礼貌回送,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密切群众关系,增进群众感情,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规范干警自身行为。要求全院干警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规范自身言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精神面貌。

  四是规范庭审行为,要求审判员严格遵守庭审时间、规范着装、用语和法槌使用。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和审判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依法平等行驶诉讼权利,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江为民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5/06/01/224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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